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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体育局报名入口_云南省体育局报名入口网站

tamoadmin 2024-06-01 人已围观

简介1.云南省2023年10月自考报名时间,云南省2023年自学考试报名时间?2.2019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教育体育局招聘启事3.武汉2021云南省玉溪红塔区教育体育系统区外选调10名教师公告 ?4.2021上半年云南瑞丽教师资格证笔试报名公告5.德宏州教育体育局关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实施意见?云南省省体育局归国家体育总局管理。根据查询相关公开信息,地方各局级别从低到高依次排

1.云南省2023年10月自考报名时间,云南省2023年自学考试报名时间?

2.2019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教育体育局招聘启事

3.武汉2021云南省玉溪红塔区教育体育系统区外选调10名教师公告 ?

4.2021上半年云南瑞丽教师资格证笔试报名公告

5.德宏州教育体育局关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实施意见?

云南省体育局报名入口_云南省体育局报名入口网站

云南省省体育局归国家体育总局管理。根据查询相关公开信息,地方各局级别从低到高依次排列:县体育局、市体育局、省体育局,以上各局的主管是从高到低一级管一级,省体育局的上级部门是国家体育总局,总局的主管部门是中央政府。

云南省2023年10月自考报名时间,云南省2023年自学考试报名时间?

2020年云南曲靖事业单位教师专项招聘报考条件是: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先上岗、再考证。对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高校毕业生参加本次专项招聘被聘用从事相关工作的,招聘单位与“先上岗、再考证”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应约定在1年的试用期内必须取得相应职业资格,否则按约定解除聘用合同。

补充:

报名程序

(一)报考岗位查询

招聘人员具体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可通过云南省招考频道(www.ynzk.cn)、云南省教育厅官网(jyt.yn.gov.cn)、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rss.yn.gov.cn)和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ynqjrs.gov.cn)网站查询。

(二)具体报名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录云南省招考频道(www.ynzk.cn)—云南省招生考试工作网进行网络报名,并按要求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复审。

报名时间:2020年6月2日9:00 - 6月5日18:00。

(三)注意事项

1.每位报名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人员应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或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有关材料扫描后上传到报名系统。2020年毕业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可由考生书面承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先报考。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取消资格,并依次递补。

3.报名人员应对提交的报名信息负责,面试前将进行现场资格审核,所有报考人员均须携带上述有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及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网上缴费。按照《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云价收费〔2011〕15号)规定,报名参加本次考试的报考人员缴纳报名考试费每人50元(共1科)。

(四)资格审核

曲靖市直属基础教育学校专项招聘由曲靖市教育体育局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县(市、区)基础教育学校专项招聘由县(市、区)教育体育局按招聘属地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五)打印准考证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于2020年6月10日9:00-12日18:00登录云南省招考频道(www.ynzk.cn)—云南省招生考试工作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所标考点按时前往参加考试。

七、考试

(一)笔试

按照专项招聘的相关文件规定,每个岗位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数的比例不低于3:1方可组织开考,未达到3:1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或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放宽开考比例的岗位必须设置成绩合格线。

艰苦边远地区乡镇学校招聘本科以上高校毕业生;艰苦边远地区县级学校招聘硕士毕业生(包括但不限于新建高中学校紧缺教师);各级学校招聘博士毕业生;艰苦边远地区乡镇学校招聘脱贫攻坚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音乐、体育、美术、英语、信息技术等紧缺学科教师;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配套学校紧缺教师;乡镇幼儿园教师);可免笔试,采取面试考察方式专项招聘。对符合免笔试条件的人员,鼓励各招聘单位到省内外高校开展线上、线下校园招聘。

1.笔试时间:2020年6月13日

2.笔试地点:以准考证安排为准

笔试由云南省教育厅统一组织,曲靖市教育体育局、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

(二)面试

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按照招聘岗位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2比例进行。

1.面试时间:2020年6月20 - 21日

2.面试地点及相关要求:曲靖市直属基础教育学校专项招聘由曲靖市教育体育局负责通知考生,各县(市、区)基础教育学校专项招聘由县(市、区)教育体育局按招聘属地负责通知考生,面试前须对考生个人信息进行复审,即对考生所持证件材料再次审查。如审查出资料人员不符,取消其面试资格,并从本岗位中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曲靖市直属基础教育学校专项招聘面试由曲靖市教育体育局和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各县(市、区)基础教育学校专项招聘面试由县(市、区)教育体育局和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八、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满分为100分。免笔试人员面试成绩为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考察人员,由招聘单位按照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相关规定进行考察,如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九、体检

曲靖市直属基础教育学校专项招聘考察合格人员由曲靖市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各县(市、区)基础教育学校专项招聘考察合格人员由县(市、区)教育体育局按招聘属地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十、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公示7天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一、纪律监督

考生须服从国家和省关于专项招聘的政策规定,提供符合规定并与招聘岗位相符的证件,对违反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所有毕业生报到时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相应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书原件,毕业证的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一致,否则不予聘用。招聘工作人员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如有违反招聘纪律、徇私舞弊行为的,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2019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教育体育局招聘启事

2022年云南省自学考试报名-各州市自考报名确认点联系

各州市自考报名确认点****

州市

确认点名称

所属区县

地址

电话

昆明市

五华区

五华区

人民中路168号(五华区教科院)

0871-65157355

昆明市

盘龙区

盘龙区

护国路67号(盘龙区教师进修学校)

0871-63177912

昆明市

官渡区

官渡区

昆明市官渡区关上街道关兴路320号(老官渡区政府内)216室

0871-67173033

昆明市

西山区

西山区

海源南路95号(西山区职业高级中学)

0871-68233646

昆明市

东川区直属

东川区

东川区教育体育局三号楼202室

0871-62122756

昆明市

呈贡区

呈贡县

呈贡区春融街779号上海东盟大厦B座6楼

0871-67478261

昆明市

晋宁县

晋宁县

晋宁县教育局

0871-67895076

昆明市

安宁县

安宁县

安宁市教育局

0871-68699207

昆明市

富民县

富民县

富民县教育局

0871-68813660

昆明市

宜良县

宜良县

宜良县教育局

0871-67596086

昆明市

石林县

石林县

石林自治县教育局

0871-67786950

昆明市

嵩明县

嵩明县

嵩明县教育局

0871-67914873

昆明市

禄劝县

禄劝县

禄劝自治县教育局

0871-68912552

昆明市

寻甸县

寻甸县

寻甸自治县教育局

0871-62662457

昆明市

昆明市直属

昆明市直属

昆明市翠湖北路小吉坡5号

0871-65314163、65377433

昭通市

昭阳区

昭阳区

昭阳区教育局

0870-2124810

昭通市

鲁甸县

鲁甸县

鲁甸县教育局

0870-8121499

昭通市

巧家县

巧家县

巧家县教育局

0870-7121013

昭通市

盐津县

盐津县

盐津县教育体育局

0870-6621031

昭通市

大关县

大关县

大关县教育局

0870-5621205

昭通市

永善县

永善县

永善县教育局

0870-4122513

昭通市

绥江县

绥江县

绥江县教育局

0870-7622186

昭通市

镇雄县

镇雄县

镇雄县教育局

0870-3120054

昭通市

彝良县

彝良县

彝良县教育局

0870-5120205

昭通市

威信县

威信县

威信县教育局

0870-6121735

昭通市

水富市

水富市

水富市教育体育局

0870-8636934

曲靖市

麒麟区

麒麟区

麒麟区教育体育局自考办

0874-3313790

曲靖市

沾益区

沾益县

沾益区教育体育局招生办

0874-3164797

曲靖市

马龙县

马龙区

马龙区教育体育局招生办

0874-8881017

曲靖市

宣威市

宣威市

宣威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0874-7123773

曲靖市

富源县

富源县

富源县教育体育局招生办

0874-4612227

曲靖市

罗平县

罗平县

罗平县教育体育局(万峰路6号)

0874-8217692

曲靖市

师宗县

师宗县

师宗县丹溪大道煤业大楼11楼

0874-5757519

曲靖市

陆良县

陆良县

陆良县中枢镇中兴北路114号

0874-6222129

曲靖市

会泽县

会泽县

会泽县城通宝路707号

0874-5122410

曲靖市

曲靖市直属

曲靖市直属

曲靖市招生办

0874-3312155

楚雄州

楚雄市自考

楚雄市

楚雄市开发区永安路273号(楚雄州教育体育局)

0878-3122624

楚雄州

双柏县

双柏县

双柏县教育体育局招生考试办公室

0878-7711856

楚雄州

牟定县

牟定县

牟定县教育体育局招生考试办公室

0878-5223132

楚雄州

南华县

南华县

南华县教育体育局招考办

0878-7211245

楚雄州

姚安县

姚安县

姚安县教育体育局招生办

0878-5724653

楚雄州

大姚县

大姚县

大姚县教育体育局招生办

0878-6223446

楚雄州

永仁县

永仁县

永仁县教育体育局招考办

0878-6711822

楚雄州

元谋县

元谋县

元谋县教育体育局招生考试办公室

0878-8211341

楚雄州

武定县

武定县

武定县狮山大道77号(县教育体育局招生办)

0878-8711430

楚雄州

禄丰县

禄丰县

禄丰县教育体育局招生考试办公室

0878-4122927

玉溪市

红塔区

红塔区

玉溪市红塔区东风北路10号

0877-2036677

玉溪市

江川区

江川县

江川区大街镇大街街道上南新村1号(大街中学大门往西南走30米)

0877-8017700

玉溪市

澄江市

澄江县

澄江市行政中心209室

0877-6911801

玉溪市

通海县

通海县

通海县秀山街道西街80号

0877-3801700

玉溪市

华宁县

华宁县

华宁县宁州街道北门路30号

0877-5013700

玉溪市

易门县

易门县

易门县龙泉街道朝阳路238号(现地址2023年12月即将拍卖,但新办公地址未确定)

0877-4963432

玉溪市

峨山县

峨山县

峨山县双江镇临江路27号

0877-4011536

玉溪市

新平县

新平县

新平县桂山街道新奎阁1号(原新平一小)启蒙楼203室

0877-7011507

玉溪市

元江县

元江县

元江县红旗路85号

0877-6011536

红河州

个旧市

个旧市

个旧市五一路75号

0873-3059646

红河州

开远市招考办

开远市

开远市环城南路16号第二行政中心1楼招生考试办公室

0873-7123392

红河州

蒙自市直属

蒙自市

蒙自市教育体育局(锦华路南段)

0873-3723760、3856940

红河州

屏边县

屏边县

屏边县教育局招办

0873-3224636

红河州

建水县

建水县

建水县仁和路30号教育体育局

0873-7613952

红河州

石屏县

石屏县

石屏县湖滨路电教培训中心(县校外活动中心背后)

0873-4857250

红河州

弥勒市教体局招考办

弥勒市

弥勒市行政中心副楼2-17

0873-6122374

红河州

泸西县

泸西县

泸西县教育体育局

0873-6621391

红河州

元阳县

元阳县

元阳县教育体育局招生办

0873-3032329

红河州

红河县

红河县

红河县教育体育局

0873-4621222

红河州

金平县直属

金平县

金平县仙人洞路16号教育体育局(三楼招考办)

0873-5224337

红河州

绿春县

绿春县

绿春县招考办(绿春县青少年活动中心3楼)

0873-4222897

红河州

河口县

河口县

河口县行政中心一楼(126室)

0873-3451413

文山州

文山市直属

文山市

文山市教育体育局招生考试股(文山市军供路1号)

0876-2140216

文山州

砚山县

砚山县

砚山县嘉禾三路29号

0876-3122608

文山州

西畴县

西畴县

西畴县教育局招考办

0876-7629039

文山州

麻粟坡县

麻粟坡县

麻栗坡县教育局招考办

0876-6623257

文山州

马关县

马关县

马关县教育局招考办

0876-716829

文山州

邱北县

邱北县

丘北县锦屏镇重阳街28号

0876-4125988

文山州

广南县

广南县

广南县莲城镇八宝路2号

0876-5150952

文山州

富宁县

富宁县

富宁县教育局招考办

0871-6122160

文山州

文山州直属

文山州直属

文山市开化镇河西路41号

0876-2191812

普洱市

思茅区

思茅区

思茅区振兴大道159号(思茅区招考办)

0879-3023609

普洱市

宁洱县

宁洱县

宁洱县宁洱镇宏远路45号

0879-3232062

普洱市

墨江县

墨江县

墨江县便民服务中心五楼教育体育局

0879-4232072

普洱市

景东县

景东县

景东县锦屏镇大草地教育体育局招考办

0879-6222151

普洱市

景谷县

景谷县

景谷县益智路120号

0879-5223094

普洱市

镇源县

镇源县

镇沅县学海路5号

0879-5813452

普洱市

江城县

江城县

江城县勐烈镇滨河路48号

0879-3721452

普洱市

孟连县

孟连县

孟连县建设西路4号

0879-8721348

普洱市

澜沧县

澜沧县

澜沧县教育体育局

0879-7225615

普洱市

西盟县

西盟县

西盟县教育体育局

0879-8343515

版纳州

版纳州直属

版纳州直属

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勐泐大道40号西双版纳州教育体育局

0691-2122658

大理州

大理市

大理市

大理市中等职业学校办公楼一楼大理市教育体育局招考办

0872-2124232

大理州

漾濞县

漾濞县

漾濞县招生办

0872-7523540

大理州

祥云县

祥云县

祥云县教育体育局招考办

0872-3121564

大理州

宾川县

宾川县

宾川县教育体育局招考办

0872-7140848

大理州

弥渡县

弥渡县

弥渡县教育体育局招考办

0872-8163914

大理州

南涧县

南涧县

南涧镇彩云路延长线全民健身中心南涧县教育体育局招考办

0872-8522758

大理州

巍山县

巍山县

南诏镇文华山新区巍山县教育体育局招考办

0872-6121044

大理州

永平县

永平县

博南镇博南东路50-4号永平县教育体育局招考办

0872-6520160

大理州

云龙县

云龙县

云龙县教育体育局招生办

0872-5521591

大理州

洱源县

洱源县

洱源县教育体育局招考办

0872-5124322

大理州

剑川县

剑川县

剑川县教育体育局招考办

0872-4522049

大理州

鹤庆县

鹤庆县

鹤庆县教育体育局招考办

0872-4125174

保山市

隆阳区

隆阳区

保山市隆阳区教育体育局招生办

0875-2160582

保山市

施甸县

施甸县

施甸县人民路003号

0875-8121375

保山市

腾冲县

腾冲县

腾冲市秀峰社区黉学小区178号

0875-5133902

保山市

龙陵县

龙陵县

保山市龙陵县教育局

0875-6121428

保山市

昌宁县

昌宁县

昌宁县田园镇右甸西路62号

0875-7130959

德宏州

芒市

芒市

芒市教育体育局招考办,斑色路9号

0692-3028675

德宏州

梁河县

梁河县

梁河县教育体育局招考办,勐底路19号

0692-6161947

德宏州

盈江县

盈江县

盈江县教育体育局招考办,永盛路7号

0692-8183913

德宏州

陇川县

陇川县

陇川县教育体育局招考办,章凤镇卫国南路1号

0692-7176309、7103121

德宏州

瑞丽市

瑞丽市

瑞丽市教育体育局招考办,建设路2号

0692-4141576

丽江市

古城区

古城区

古城区福慧路区政府教育局招考办

0888-5182302

丽江市

永胜县

永胜县

永胜县教育局招考办 永北镇文明南路

0888-6521365

丽江市

宁蒗县

宁蒗县

宁蒗县教育局招考办

0888-5521478

怒江州

兰坪县

兰坪县

兰坪县城区团结路37号

0886-3212199

怒江州

怒江州直属

怒江州直属

泸水市六库镇向阳南路67号

0886-3622467、3627721

迪庆州

香格里拉市

香格里拉市

香格里拉市行政中心3号楼3楼12号

0887-8225405

迪庆州

德钦县

德钦县

德钦县升平镇教育局招生办

0887-8415966

迪庆州

维西县

维西县

维西县行政中心

0887-8627439

临沧市

临翔区

临翔区

临翔区招考办

0883-3064091

临沧市

凤庆县

凤庆县

凤庆县招考办

0883-4212020

临沧市

云县

云县

云县招考办

0883-3211330

临沧

临沧监狱

云县

云县招考办

0883-3211330

临沧市

永德县

永德县

永德县招考办

0883-5211020

临沧市

镇康县

镇康县

镇康县招考办

0883-6630181

临沧市

双江县

双江县

双江县招考办

0883-7621341

临沧市

耿马县招考办

耿马县

耿马县教育体育局三楼招生考试办公室

0883-6121209

临沧市

沧源县

沧源县

沧源县招考办

0883-7121300

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style="font-size: 18px;font-weight: bold;border-left: 4px solid #a10d00;margin: 10px 0px 15px 0px;padding: 10px 0 10px 20px;background: #f1dada;">武汉2021云南省玉溪红塔区教育体育系统区外选调10名教师公告 ?

昆明市官渡区位于昆明主城东南,下辖66所公办学校、幼儿园,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官渡区始终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地位,坚持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以促进教育公平为动力,不断增加教育投入,全面优化育人环境,大力推进教育综合改革,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着力构建结构合理、质量优良、特色鲜明、充满活力的现代教育体系。近年来,官渡区先后荣获“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优秀组织奖”、“云南省教育工作先进县”、“昆明市‘两基’工作先进单位”等称号。为吸纳优秀教育人才,扩充优化教师队伍,热忱欢迎热爱教育事业的毕业生到昆明市官渡区教育体育系统工作。

 二、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及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昆明市官渡区教育体育系统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上述条件及各招聘单位“岗位计划表”中招聘条件的人员。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不在本次公开招聘范围内。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注意事项

 (一)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昆明人才招聘考试网(,该网站为本次考试的官方报名网站)进行网上报名。

 (二)报名时间:

 网络报名分为报名期(2019年5月14日00:00至5月18日24:00)和查询期(2019年5月19日00:00至24:00)两个阶段。符合申报条件人员在报名期即2019年5月14日00:00至5月18日24:00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三)网络报名的流程

 1.登录昆明人才招聘考试网——进入报名界面按报名系统提示注册,填写报名信息——上传近期清晰的免冠电子照片(白底彩照,规格160*210)——提交报名信息——报名资格审核——按提示进行网上缴费——准考证打印。

 2.报名要求

 每名报考者只允许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同时对自己提供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必须一致。报名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3.报名资格审核

 报名资格审核采用计算机自动审核方式进行,计算机系统将根据报考者所填报名信息逐项对照岗位要求进行审核。如果报考人员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务必向招聘单位电话申请对报名资格进行人工审核(****见招聘单位“岗位计划表”)。专业、学科设置按照《2019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目录》。每个招聘岗位拟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取得国(境)外学历的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为报考岗位“专业需求”的相关专业,可向报考单位电话申请对报名资格进行人工审核(****见招聘单位“岗位计划表”)。

 4.缴费

 报考人员在确认自己的信息无误,不再有修改之后同步按系统提示完成网上缴费,在规定时间内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考试)资格。根据云南省物价局和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云价收费〔2011〕15号)规定,报名通过资格审核人员每人交纳笔试考试费50元;进入面试人员每人交纳面试考试费50元,于现场资格复审时收取。

 网络缴费状态最迟会在24小时内完成,如缴费状态不一致,请及时与网站管理员联系,报名网络技术咨询电话:0871—63330145。

 报考人员咨询报名相关招聘事宜及人工审核,请在工作日上班时间咨询(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联系人:石老师,联系电话:0871—67179061。

 五、考试的方法、科目、范围和时间、地点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不指定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心理学岗位笔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及相关法规。其它科目笔试内容为与招聘岗位相应的专业基础知识。

 2.准考证打印:于2019年5月29日00:00至笔试考试前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

 3.笔试时间:2019年6月2日(详见准考证)

 4.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5.报考人员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的程序、时间、地点及所需材料另行通知,请考生在笔试成绩公示后登录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看资格复审相关公告。

 2.资格复审人选确定:笔试结束后,经公示无异议,按照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拟招聘数1:3的比例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不得参加面试等后续招聘程序。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本人自愿放弃或无法联系等特殊情况出现空缺的,空缺的名额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资格复审由官渡区教育体育局及招聘单位共同负责。

 4.“专业要求”参照《云南省2019年度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指导目录》设置。

 5.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已通过笔试考试,按笔试成绩排名进入资格复审,由本人携带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到规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规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或者报名时提交信息与现场资格复审信息不一致的,视为自愿放弃考试资格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空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如顺序递补考生无法联系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到资格复审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请考生在笔试成绩公示后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看相关公告。

 (三)面试

 1.进入面试人选确定:通过现场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参加面试。若进入面试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则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进入面试人员须经资格复审合格。如因特殊情况出现面试人选与招聘岗位低于3:1比例或等额进入面试的,可正常进行面试,但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阶段考察、体检环节。

 2.面试的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请考生在笔试成绩公示后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看相关公告。

 (四)参加考试时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原件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六、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考察人选的确定

 (一)笔试总分100分,笔试总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考试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二)面试总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

 (三)考试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综合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如果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人员参加考察和体检;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加试一场面试,以加试的面试成绩高的为参加考察及体检人选。

 (四)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试综合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选。

 七、考察、体检

 (一)考察及体检由官渡区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主要包括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按照考试和考察结果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行业规定执行。

 (二)在考察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由官渡区教育体育局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可从本岗位在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

 (一)根据考察、体检情况,由官渡区教育体育系统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聘人员,并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关系的岗位。

 聘用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违规情况,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十、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察、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3.在考试、考察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4.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5.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未尽事宜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简章由官渡区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十一、监督电话

 官渡区教育体育局:0871--67168891

 中共官渡区纪委驻区教育体育局纪检组:0871--67276137

 中共官渡区纪委驻区委办公室纪检组:0871--67213757

2021上半年云南瑞丽教师资格证笔试报名公告

2021云南省玉溪红塔区教育体育系统区外选调10名教师公告

为了解决教师夫妻分居、照顾家庭问题,选拔优秀教师到红塔区教育体育系统工作,根据《红塔区机关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现将2021年红塔区教育体育系统区外选调教师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选调名额及条件

(一)选调名额:10个;

(二)选调条件:区外教育体育系统事业单位在职在编教师,2018年9月至今聘用在教师岗位,近三年来年度履职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工作不满四年的,转正定级以来的履职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具备教师资格证,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5年12月14日后出生),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申请人配偶是红塔区户籍并在红塔区辖区内工作、红塔区户籍的在外驻军现役军人、红塔区驻军现役军人;

2.申请人原籍是红塔区户籍,单身(即未婚、离异或丧偶,下同),父或母户口在红塔区。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和聘用:

1.不符合选调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试用期内的人员;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督调查的人员、尚在处分期的人员;

4.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选调程序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或选调资格。

选调期间如有放弃或不符合条件的,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拟选调人员公示之日后不再进行递补。拟选调人员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办理调动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选调和聘用资格。

特别提醒:因现工作单位及有关部门不同意报考或调动,报考人员辞职或解聘的,不能办理调动和聘用手续。

1.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3月1日18:00止(正常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玉溪市红塔区教育体育局人事师训股(红塔区东风北路10号);

报名时须提交《玉溪市红塔区区外选调教师报名表》、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两张近期小一寸免冠照片,并缴纳考试费用50元/人。

注:考试结束后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并对其进行资格审查。如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不能提交资格审查相关资料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考生本人负责。请各位考生确认符合条件后再进行报名。

2.考试

采用笔试(闭卷)方式进行。

考试内容:职业能力测试(主要题型为常识判断、数量关系、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资料分析)。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大纲及辅导用书,也未委托任何培训机构开展考前培训。考试时间预定于2021年3月,具体时间和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3.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程序人员

根据选调名额,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程序人员。如出现因考试成绩并列导致进入资格审查程序人员超出选调数额的,对末位并列人员进行加试,加试的时间、内容及方式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或不能提交所需材料的,取消调动和聘用资格。资格审查需提交如下资料:

(1)身份证;

(2)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3)教师资格证书;

(4)专业技术资格证及聘任书;

(5)近三年聘用合同;

(6)已婚者还须提供如下材料:结婚证、配偶方户口本或户籍证明、配偶工作单位证明或在人社部门登记的聘用合同(劳动合同);

(7)单身者还须提供个人单身承诺书(格式附后)、父或母户口本或户籍证明。

以上材料资格审查时验原件,交复印件(配偶现工作单位证明、个人单身承诺书交原件)。

4.体检、选岗和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幼儿园教师同时加检《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文件中规定增加的检查项目。首次体检不合格,在5个工作日内由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可到上一级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全面复检,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论。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根据考试成绩名次及现所执教学科进行选岗,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进行考察,并对拟选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5.确定拟选调人员,公示并办理手续

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选调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办理调动和聘用手续。

四、纪律要求

(一)报考人员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或不具备选调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可随时取消其考试、调动和聘用资格。

(二)报名后,报考人员须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三)调动后,本人须服从工作安排,在红塔区教育体育系统工作不少于五年;并能接受因调动引起的工资待遇、职务职称等变化情况。

(四)选调工作由纪检监察等部门参与监督。

联系电话:0877-2015823

监督电话:0877-2012618、2025308

本通告及未尽事宜由红塔区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和商定。

玉溪市红塔区教育体育局

2020年12月14日

教师资格证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教师资格证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德宏州教育体育局关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实施意见?

云南省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 教试中心函〔2020〕115号)和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改革5个文件的通知》(云教人﹝2016﹞27号)精神,现将2021年上半年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日程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 1月14日9:00至1月17日17:00。

(二)考试时间:2021年3月13日,所有考试科目均采用纸笔方式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从2017年上半年开始,对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公共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代码:201、202、301、302)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201A、202A、301A、302A)。报考音、体、美专业的考生应选报201A、202A、301A、302A单独编码科目。取得科目201A、2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取得科目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考生已获得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考生已获得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

报考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心理健康教育?学科的考生,笔试仅开考科目一和科目二,其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结合面试一并考核。?日语?、?俄语?学科结合我省实际,暂不开考。

二、报考条件

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可以在我省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一)在读学校、户籍或有效居住证(临时居住证不可以报考)在云南省的中国公民;其中,以居住证报考的考生,考试时需携带居住证原件进行核验,在校学生必须携带符合报考条件的学生证件进行核验,否则无法进入考场。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四)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初级中学教师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高级中学教师以及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符合相应学历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3年级(含)以上在读学生可报考。普通高校全日制3年级(含)以上在读学生是指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3年级及以上专科、本科学生和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专升本本科生。其中,初中入学的?3+4?本科生,?三二连读?和?五年一贯制?专科生的年级按转段高等教育后即注册高等教育学籍后起算。其他在读生不能报考。

(五)云南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三年级及以上在校生和在读研究生,五年制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五年级学生,三年制中等师范学校全日制在校三年级学生,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到就读学校所在地报考。非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学历,毕业前不得报考。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符合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可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也可自愿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六)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曾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七)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精神和省教育厅有关要求,从2019年起,在我省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可凭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其他报名条件、程序和提交材料与我省其他考生相同。

三、报名流程

(一)网上注册及信息录入

第一步:登录

考生在2021年1月14日9:00至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报名截至时间为:1月17日17:00。

第二步:注册

所有考生(含以前参加过国家统考笔试的考生)均需进行注册,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已获得的笔试和面试成绩。注册时要求考生填写姓名、选择证件类型、填写证件号码等信息。在完成注册后,按照流程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

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照片大小、格式为jpg/jpeg,不大于200K;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白色背景为佳。(建议使用图画, Photoshop, ACDsee等工具,将照片进行剪裁压缩)

未按要求上传的电子照片将一律不予审核通过。

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以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

第三步:选择考区及考试科目

网上报名时应选择考生本人户籍、居住证或在读学校所在地的州、市考区(在校生应选择就读高校所在地考区)报考,其中以下考区有特殊说明:

昆明其他未设置考区的区县(东川区、晋宁区、富民县、宜良县、石林彝族自治县、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考生,请选择昆明直属考区报考。

曲靖考区:在读学校、户籍或有效居住证(临时居住证不可以报考)在宣威市、会泽县和富源县的考生只能选择宣威考区报考,在我市其余县区的考生只能选择曲靖考区报考。

(二)网上资格审核

网上资格审核时间为2021年1月15日至1月19日17:00截止。网上资格审核由各州、市招生考试机构在网上进行(仅负责审核考生选报考区的条件、信息填写文字是否符合规范,考生照片是否符合要求)。考生应在充分了解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对所填个人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如因谎报、瞒报个人信息;个人信息错误造成不能参加笔试、面试或认定教师资格等遗留问题,由考生自己负责。

网上审核期间,考生应随时登录网报系统查看自己的审核状态。审核未通过的考生须在审核时段内修改个人信息(包括照片),重新选择报考类别、考区、考试科目,正确提交信息后才能恢复等待审核状态。

超过审核期限仍未提交修改信息的将视为放弃报名,考生信息经网上资格审核通过后才能缴费。

(三)网上缴费:截止日期1月19日24:00

考生在网上资格审核通过后即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前,请考生再次确认报考信息是否正确,一经缴费成功,考生报考信息将无法更改。审核通过,缴费成功后考生报名成功。

报名考试收费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云价收费函〔2016〕58号规定,按每人每科60元的收费标准执行。考试费一旦缴纳,概不退费,请广大考生注意。

(四)特别提示

1.本次考试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举行,为保障广大考生生命健康和顺利参加考试,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我省制定了《云南省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笔试)考生新冠肺炎防控告知暨承诺书》(见附件1),所有考生应在报考前认真阅读并承诺后报名和参加考试。

2.凡参加我省2020年专项招聘基础教育学校教师考试以及中央计划招聘特岗教师考试,已被录用但还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外省籍或本省异地户籍在职教师,可在我省各州、市就近报考云南省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笔试)。

3.非首次报考且需保留笔试单科合格成绩的考生,需要特别注意检查所填写信息,特别是姓名、民族、身份证号、照片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避免出现因前后信息不一致引起的笔试单科成绩无法保留等问题。

4.考生须本人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禁止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替代考生报名,如有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及经济损失,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5.考生如忘记密码可通过报名系统提示操作,报名系统将把新的密码通过短信方式发送到考生报名时所填报的手机上。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不要更换手机号码。

6.考生于3月8日-3月13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其它要求参加考试。

四、其他说明

(一)笔试成绩公布时间:4月15日,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本人的考试成绩。

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10日内,到考试所在地的州、市招生考试机构(昆明各考区的考生到考试所在地区招办),填写?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复查申请表?提出复核申请,复核范围为漏登分、错累分,漏评阅试题。复查结果由州、市招生考试机构通知考生,逾期不再受理。

(二)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者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证书查询?链接入口下载打印。

(三)有关考试标准及大纲等方面信息请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阅。

(四)有关我省教师资格考试的相关政策规定,请登录云南教育网(查询。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考区咨询电话

昆明市直属:0871-65314163;0871-65377433;13078766544(微信同号,请加微信进群)

昆明(五华区):0871-65157355

昆明(盘龙区):0871-63166558

昆明(官渡区):0871-67183225

昆明(西山区):0871-68233646

昆明(呈贡区):0871-67478261

昆明(安宁市):0871-68699207

昆明(嵩明县):0871-67914873;0871-67914846(面试)

昭通市:0870-2223043

曲靖市:0874-3312155;3336161

宣威考区0874-7123773(笔试);0874-3333216(面试)

楚雄市:0878-3122624

玉溪市:0877-2025586(笔试)0877-2023061(面试)

红河州:0873-3732150;0873-3732960

文山州:0876-2190690; 0876-2191812

普洱市:0879-3023609

西双版纳:0691-2122658

大理市:0872-2319382;0872-2319383

保山市:0875-2122617 ;0875-2128637

德宏州:0692-2121703;0692-2126262

丽江市:0888-5121435;0888-5121829

怒江州:0886-3622467

迪庆州:0887-8224901

临沧市:0883-2122826

关于2021上半年云南瑞丽教师资格证笔试报名通知的具体内容,小编就分享到这里了,打算报考的各位考生,请大家务必记好时间,按时完成考试报名!想要了解更多教师资格证考试相关内容,欢迎大家及时关注本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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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教育体育局、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德宏职业学院、州直属各学校: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下发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相关文件要求,德宏州教育体育局结合实际制定了我州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是推进初中学校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义务课程方案、课程标准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对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一次检测,学生的考试成绩是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的重要依据,无论是考试的组织、试卷的评阅、分数的折算,还是录取的政策、办法、程序等都涉及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考生、家长、教师、学校和社会都十分关注。切实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完善初中教育评价制度,确保考试安全、有序,确保录取公平、公正、公开,确保我州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圆满完成。

各县市要努力扩大办学规模,尽可能挖掘潜力,提供更多学位、创造更多机会,让更多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阶段学校,努力实现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90%的目标任务。

认真实施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

(一)

报名条件。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在我州学校实际就读的学生原则上在就读学校报名;德宏州户籍在外就读需返回德宏州参加考试、录取的应、往届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户籍所在县(市)教育体育局招考办报名。

(二)

报名方式。

报名工作登录两个工作网进行:一是在“云南省招生考试工作网”,用于高中阶段的录取。二是在“云南省学业水平考试网”,用于考试组织、实施等工作。其操作要求、流程等按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相关要求执行,考生在两个工作网的个人信息应当一致,如有不符,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内检错更正。

(三)

考试。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课程学习要求的程度,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基本依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标准、考试科目、考试时间各县市要严格按照云南省相关文件执行,切实组织好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具体要求如下:

1、考试科目。

八年级下学期开考科目为:生物学、地理、信息技术。

九年级下学期开考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历史、物理、化学、体育、美术、音乐。

往届生须参加重考九年级开考的所有科目;生物学、地理、信息技术3科可选择认可当年考试成绩,或放弃当年成绩重新报考。

2、考试方式。

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道德与法治学科实行笔试、闭卷方式;英语学科实行听力与笔试、闭卷相结合的方式;信息技术学科实行网上考试方式;体育学科实行必考与选考项目相结合、现场考试方式;音乐和美术学科的考试方式由各县市教育体育局确定,并在考后一周内将成绩录入云南省学业水平考试网。

在校学生原则上要安排在就读学校考试。在招生办报名的考生,其考试地点由县市招生办安排。

3、考试时间:以当年省定时间为准。

三、加大招生宣传,坚决制止招生工作中的各种违纪行为

各县市教育体育局、高中阶段学校、初级中学要高度重视招生宣传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做好 2017 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1 号)提出的 30 个“不得”招生工作禁令和《云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的通知》(云教基础〔2017〕4号)等文件精神。各学校在招生宣传中,严禁以虚假内容进行违规宣传,欺骗考生;严禁各学校到初中学校和考生家中进行违规招生宣传;严禁以不正当方式违规宣传、违背考生志愿填报、抢挖生源、扩大招生范围、提前招生、违规为学生建普通高中学籍等。

(一)

招生简章制作及宣传。

高中阶段招生学校须提前制作招生简章和招生宣传单,在考试前,由州和县市招生部门发放到各初级中学。在考试结束后,成绩公布前,各县市初级中学必须及时将招生学校招生简章张贴在学校公示栏,向考生发放招生宣传单等,使每一位考生准确掌握可报考的学校、招生咨询电话、招生联系人、招生举报电话等,让考生准确了解各项招生政策和规定。

(二)

加强招生政策宣传。

各县市教育体育局、学校要准确把握国家和省关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政策要求,要通过加强招生工作宣传,让每一位考生和家长明确自己有权选择哪些学校、招生学校办学情况、招生计划、收费政策和标准等,准确掌握我州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范围、程序、办法和加分照顾政策,正确填报志愿。

(三)

招生宣传纪律。

在考生填报志愿结束前,各级招生考试机构不得将考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提供给录取学校。招生学校出现招生组工作人员违规承诺争抢生源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考试所在县市及学校阻碍学生填报志愿的,将报请纪检监察部门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和单位责任。

招生宣传和填报志愿期间,州教育体育局将协同相关部门,对各初级中学张贴招生简章、发放招生宣传单和考试填报志愿情况进行随机督查。

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是学校录取的依据。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影响,州、县市教育体育局在2020年6月底前,根据教育发展规划和学校办学条件下达所属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

(一)根据省教育厅要求,公办普通高中招生总计划的50%必须定向分配到服务区内的初中学校,公办普通高中学校不允许招收择校生。

(二)中等职业学校分专业下达计划。

(三)县市招生办在规定时间内,将本地学校招生计划上报州招考办,州招考办汇总后将全州所有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面向社会进行公布。

招生学校及范围

(一)普通高中学校

1.州直属公办普通高中、完全中学,民办高中,按计划面向全州招生。

2.县市普通高中、完全中学、民办高中,按计划招收本县市考生,经批准的部分县市普通高中学校按计划可以面向州内其他县市招生。

(二)五年制大专院校、中等职业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技工学校可在州内、州外招生。

普通高中录取分数折算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的要求,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分数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进行折算,13个科目的折算总分为600分。具体折算办法是:

(一)语文、数学、英语3个学科卷面分值满分均为120分,按实得分的100%记入高中录取总分。

(二)物理、化学、体育3个学科卷面分值满分均为100分,分别按实得分的80%、50%和50%计入高中录取总分。

(三)历史、思想品德、地理、生物学、信息技术5个学科,成绩达合格及以上者,每个学科按10分计入高中录取总分,低于60分者按实得分的10%计入高中录取总分。

(四)音乐、美术2个学科合格及以上者每个学科按5分计入高中录取总分。不合格者不记分,补考合格也不记分。

州内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加分照顾政策

(一)

加分照顾内容和分值。

根据国家、省相关政策和我州实际,在我州普通高中录取时,对德宏州户籍考生执行的加分照顾政策共8项:

1.我州世居的傣族、景颇族、德昂族、阿昌族、傈僳族五种少数民族考生加20分。

2.农业人口独生子女考生按照《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列》、《云南省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励规定》中的相关规定加15分。

3.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加10分。

4.见义勇为的子女。获得国家级见义勇为称号的子女加15分、获得省级见义勇为称号的子女加10分、获得州、县(市)级见义勇为称号的子女加5分。

5.现役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按照《德宏州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的意见》的通知(政联20141号)文件规定执行。文件规定:

(1)军人子女凭军人所在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出具证明,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按照当年录取分值10%的标准,降低分数录取;(2)军人子女报考普通高中按标准降低分数后,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3)原边防武警因机构改革尚未彻底完成,2020年按过渡期执行原照顾政策。

6.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按照国家应急管理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及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37号)和云南省应急管理厅、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及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云应急201925号)文件规定执行,标准参照军人或武警部队子女规定执行。

7.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按照《云南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的通知(云公政〔2018〕164号)文件执行。文件规定: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时给予加分照顾。(1)公安烈士子女按不低于当年高中阶段录取总分2%的标准给予加分照顾;(2)公安英模子女按不低于当年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总分1.5%的标准给予加分照顾;(3)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工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按不低于当年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总分1%的标准给予加分照顾。

8.援助湖北医疗队员子女和一线医务人员的子女按照《德宏州委办公室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德办通202023号)文件规定享受优待政策:一是我州援助湖北医疗队员子女报考普通高中的,给予10分的加分照顾;报考州内中职学校的,按照考生意愿直接录取,并优先选择学校和专业;报考省内州外中职学校的,按照考生意愿,上报省招考院直接录取,并优先选择学校和专业。二是我州参加疫情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就读州内中职学校的,按照考生意愿直接录取。

上8项录取加分照顾政策中,同一考生符合以上多项照顾条件的只能选其中一项,照顾加分不累加。

(二)

加分照顾办法。

1.符合照顾加分政策的考生需填写加分照顾申请表(见附件1),并向学校或县市招生办提供户口簿和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

2.(1)符合照顾条件的援助湖北医疗队员子女和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必须经过考生本人申报,需填写《德宏州援助湖北医疗队员子女和一线医务人员子女2020年高中阶段录取照顾加分申请表》。

(2)照顾加分表由考生就读学校及援助湖北医疗队员子女和一线医务人员所在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报县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审核汇总后再报州招生考试办公室审核。

(3)符合照顾加分条件的考生在学校、考生父母工作部门、政务信息网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给予符合照顾加分考生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折算出的总成绩上加10分。

3.学校和县市招生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按照相关政策认定加分项,并向社会公示。无误后汇总上报州招生办(见附件2)。

志愿填报

志愿是投档录取的重要依据。各县市教育体育局、各相关学校一定要认真学习掌握政策,认真组织、指导考生填报志愿,决不允许任何学校采取任何方式干扰考生志愿填报。

(一)

志愿设置

1.全州普通高中志愿设4个批次志愿,每个批次限报一所学校。每所学校志愿设置择优、定向、特长、其它等类别,考生根据本人学籍、户籍和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范围、招生简章选择填报,最多可以选择填报4个批次志愿。

2.五年制大专、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等中职志愿由省上规定统一设置。我州所有考生可以根据所选专业报考州内或州外的任何一所学校。中职志愿不仅需填报学校,还需填报专业。

3.东西协作行动计划、建档立卡专项计划由省上统筹设置、安排。

(二)

志愿填报要求

1.志愿填报实行网上填报,各县市要做好准备工作,并提前与供电、电信等部门联系,做好志愿填报的保障工作。

2.志愿由考生自主填报。任何单位、学校和个人不得干扰、误导考生填报志愿,不允许更改考生志愿。

3.所有初三学生原则上都应填报高中阶段学校志愿,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必须“一个不少”填报高中阶段学校志愿。填报普通高中志愿的学生,原则上4个批次志愿均要填报。

(三)

志愿填报时间

1.模拟填报志愿时间拟定于:8月13日-14日

2.正式填报志愿时间拟定于:8月15-16日

九 录取工作

(一)

普通高中学校录取。

1.录取原则。遵循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

2.录取依据。一是学校招生计划;二是学生志愿;三是综合素质评价。四是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分数加政策照顾分。

录取时对综合素质评价的要求:一是“思想道德”必须达到合格及以上。二是“学习态度与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4个指标中至少要有2个指标在B等以上。其中,录取体育、艺术特长生,“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必须对应达到A等。

3.录取办法。每个批次录取的学校均为州内所有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完全中学。

在招生计划内,依据考生志愿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按照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折算分加政策照顾分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公办学校录取时,先录取择优计划,再录取定向计划。录取定向计划时,在择优录取最低控制线下30分内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若下降30分后,定向学校仍没有生源,招生计划在招生范围内逐级调剂到有生源的学校招录。

(二)

五年制大专、中专、职高、技工学校录取

所有中职学校的志愿投档由省招生考试院统筹实施,录检、审核工作则按照归口管理原则,由相应招生考试机构实施。具体工作要求和时间节点等按省上要求执行。

(三)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外国学生录取办法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公安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云南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招考〔2013〕6号)、《德宏州教育局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外国学生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德宏州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实施意见》(德教发〔2014〕15号)等文件要求,结实我州实际,对户籍不在我州各普通高中、完全中学招生范围内的考生,规定如下:

1.考试及录取

①随迁子女、外国学生在我州各地接受九年义务教育期间,可以在当地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②随迁子女、外国学生在我州各县(市)完整接受初中教育,且取得连续三年学籍(七、八、九年级)的,可参加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并与当地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③凡在我州各县(市)未完整接受初中三年教育,即没有取得连续三年学籍(符合相关条件的军人子女、父母正常工作调动除外),参加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只能参加择优录取,不能参加定向计划招生。

2.证明材料

随迁子女需向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或学校提供的材料:

①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德宏州的居住证明;

②考生本人在德宏州的初中学籍并在学籍学校实际就读的证明。

3.材料报送及审核流程

随迁子女考生将材料提供给各报名“确认点”(初中毕业学校),由确认点审核材料的真实性,并填写《非德宏州户籍考生报考公办普通高中相关材料审核汇总表》(附件3),公示无误后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逐级上报至州招生办,在普通高中录取时由州招生办提供给招生录取学校参照录取。

工作要求

(一)考试招生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秉公办事,严密组织考务、资格审查等工作。各学校要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招生政策和办法,严禁违规招生,杜绝虚假宣传和有偿招生宣传,严格规范招生秩序。

(二)在普通高中录取时,必须按其志愿顺序进行录取,后一志愿学校不得增设任何附加条件。

(三)德宏籍在省内其他州市就读并参加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生,若要求回州内参加普通高中录取的,必须于2020年8月15日前持就读地州市级招生办下发的云南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通知书(单),到户籍所在县(市)招生办报名参加录取。

(四)德宏籍在省外就读的考生,若要求回本地普通高中就读的,持就读地县市(区)招考机构出示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和成绩通知单,向要求就读学校申请,经学校同意后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确定是否录取。

(五)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升入高中阶段学校就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相关学校要切实做好政策宣传、志愿填报指导、就学资助帮扶等工作,确保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全部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全部填报高中阶段学校志愿、全部升入高中阶段学校就读。

(六)高中学籍注册以州招生办录取为依据,没有招生办的录检表,学籍管理部门不得为学生注册学籍。

(七)考生被录取后,不允许借读、借考。转学按《云南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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